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豪霆赛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JQ7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0603民初919号 |
案号 |
(2021)内0603执1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深圳市豪霆赛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傅佳强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各项经济损失32232.5元;二、被告深圳市豪霆赛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傅佳强精神抚慰金3000元;三、驳回原告傅佳强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76元,由被告深圳市豪霆赛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担681元,由原告傅佳强承担169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3-23 |
发布时间 |
2021-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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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廖水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DAFJQ7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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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翠湾社区福强路4001号文化创意园311栋一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