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佳和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73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81民初3176号 |
案号 |
(2019)苏0581执56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佳和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常熟市常源变压器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8400元及利息(以8400元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1.3倍计算自2019年3月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的账户;或汇至常熟市人民法院,户名:常熟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熟方塔支行,账号:6228400406136852262)。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492元,由被告江苏佳和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同意其预交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7-29 |
发布时间 |
2019-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金小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1767360001L |
登记机关 |
常熟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常熟市开元大道2号4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