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冀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89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83民初286号 |
案号 |
(2019)冀0983执43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北冀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北京昊海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币3344573.5元;二、被告河北冀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北京昊海建设有限公司利息人民币526942.85元及2018年11月21日之后的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2344573.5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21日起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解冻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1000000元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0000元。以上给付内容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到期将款交(汇)至黄骅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黄骅支行,户名:黄骅市人民法院,账号:696578159。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772元,由被告河北冀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限判决生效之日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时间 |
2019-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孟宪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83568946544H |
登记机关 |
黄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黄骅市205国道西中心路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