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长春市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59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吉0602民初2253号 |
案号 |
(2021)吉0602执10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刘慈国于2020年5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所欠逾期本金及利息200000元,多退少补;二、从2020年6月1日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分行与刘慈国双方继续履行借款合同。如被告刘慈国不按调解协议履行,将终止本借款合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被告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8018元,减半收取4009元,由被告刘慈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7-09 |
发布时间 |
2021-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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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冯俊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101785903612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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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南关区解放大路64号吉宇大厦C座1714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