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11民终620号 |
案号 |
(2019)黑1182执恢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中房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给付李景双借款本金3000000元,利息100000,合计3100000元;二、一审案件受理费19300元由李景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由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6-13 |
发布时间 |
2019-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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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义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570013460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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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6001-02单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