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25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民终10658号 |
案号 |
(2019)粤0307执110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王文彬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10月7日期间拖欠的工资人民币122745.39元;二、被告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王文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263961.92元;三、被告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王文彬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26000元;四、案件受理费5元(追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7-25 |
发布时间 |
2019-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廖兴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52538591B |
登记机关 |
龙岗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禾花社区宗其坑水门工业区4栋1、2、3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