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赫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7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民终03322号 |
案号 |
(2019)沪0115执272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7)沪0115民初6858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及第五项至第十二项; 二、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7)沪0115民初6858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第四项; 三、上海强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赫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上海华东制衣(集团)有限公司租金及房屋使用费(以4,114.70平方米为基数,按照0.75元/平方米/天的标准,从2016年10月17日起计算至2019年9月4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9-12-03 |
发布时间 |
2019-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叶志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356475262XY |
登记机关 |
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爱辉路201号3幢3013-K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