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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921********024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0921民初74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黑0921执恢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勃利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高博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晓敏借款本金400000元、利息120000元,合计520000元。案件受理费9000元,减半收取4500元由被告高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勃利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5-08
发布时间
2021-08-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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