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马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3********39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103刑初51号 |
案号 |
(2021)黑0103执59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马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26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马琳退赔被害人宋国明违法所得人民币20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时间 |
2021-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