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雪羚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25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2301民初5240号 |
案号 |
(2019)新2301执36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新疆雪羚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陈玉贞货款301400元、违约金124678元,合计42607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802元,减半收取计3901元,由被告新疆雪羚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案受理费原告已预交,预交费用在本案执行时按本法律文书确定的数额由被告一并向原告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9-09-13 |
发布时间 |
2019-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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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有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102572548637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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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小区A座1栋22层22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