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兴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04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民终520号 |
案号 |
(2019)皖02执恢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皖0291民初3568号民事判决;二、驳回上诉人周平的起诉。一审案件受理费45250元,退还上诉人周平;上诉人周平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5250元予以退还。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2-09 |
发布时间 |
2019-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罗雄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823590494601A |
登记机关 |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工业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