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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杭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182********125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103民初1895号
案号
(2021)皖1103执22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杭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鹏股权转让款199万元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自2020年3月21日起,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股权转让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陈鹏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7-02
发布时间
2021-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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