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武文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37********03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37民特9号 |
案号 |
(2021)冀0637执1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调解如下:一、乙方武文杰所欠甲方甄龙飞货款90,000元,乙方武文杰分三次偿付甲方甄龙飞,时间及金额为:于2021年2月1日偿付20,000元,于2021年8月1日偿付30,000元,于2022年1月22日偿付40,000元;二、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情形;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3-26 |
发布时间 |
2021-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