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海南大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31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琼0108民初15925号 |
案号 |
(2019)琼0108执23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海南大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须于2019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海口光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返还工程保证金10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3620元,因调解减半收取计1810元,由被告海南大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19-07-25 |
发布时间 |
2019-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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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谷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000793120327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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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工业开发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