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海南华成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31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322民初2996号 |
案号 |
(2019)皖1322执18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海南华成建设有限公司、王广平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给付原告唐侠货款250086元及利息(自2018年5月8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二、驳回原告唐侠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51元,由被告海南华成建设有限公司、王广平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0-23 |
发布时间 |
2019-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琳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000793148389C |
登记机关 |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海口市国贸大道48号新达商务大厦120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