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合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2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0)沙民初字第258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5)沙执恢1字第003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大连合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劲签订于2009年4月24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二、原告大连合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承租的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厢街部队办公楼返还给被告王劲;三、原告大连合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王劲支付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嗯月1日房屋租金62500元及滞纳金82200元;四、驳回原告大连合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说理费时4550元(原告已预交)、反诉费1590元(被告已预交),均由原告负担,给付时间同上。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5-06-09 |
发布时间 |
2015-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小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6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