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内蒙古天浩纸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65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0104民初972号 |
案号 |
(2021)内0104执4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浩纸业共欠付中冶天工3856629.6元。被告天浩纸业分别于2020年7月7日前支付原告中冶天工200000元,2020年8月30日之前再支付200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被告天浩纸业支付原告中冶天工600000元,从2021年1月1日起每季度末前被告天浩纸业向原告中冶天工支付300000元,剩余756629.6元于2022年12月30日之前被告天浩纸业向原告中冶天工一次性付清;二、被告天浩纸业如有一笔不按期履行,原告中冶天工可申请一次性执行剩余全部款项,并向中冶天工支付以剩余全部款项为基数,从第一笔金额逾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给付之日止;三、原告中冶天工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就此案民事部分一次性解决,再无任何纠纷;五、案件受理费22468元,原告中冶天工负担;六、对于本案民事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时间 |
2021-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生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1916865223040 |
登记机关 |
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川开发分局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南区经二路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