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09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724民初864号 |
案号 |
(2019)冀0724执6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沽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柏青、河北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河北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前偿还原告张家口塞北管理区浩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66.4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20‰从2015年11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并扣除已给付的利息15万元;二、案件受理费2305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三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沽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8-06 |
发布时间 |
2019-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柏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070095127XW |
登记机关 |
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260-1号8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