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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华亿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280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202民初716号
案号
(2021)皖0202执26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安徽华亿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芜湖市广电新视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广告费231000元及自2020年11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付款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85元,由被告安徽华亿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5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5-10
发布时间
2021-08-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项义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723309327A
登记机关
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中山路步行街新时代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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