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云南森林顺通煤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301********4KX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0181民初1338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16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云南森林顺通煤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云南俊首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币650000元及该款自2019年1月1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20日的利息,2019年8月2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任桂乐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云南森林顺通煤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437,保全费4057元,由被告南森林顺通煤业有限公司、任桂乐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时间 |
2021-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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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唐运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81MA6N594KX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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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