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兰富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725********08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瓮刑初字第67号 |
案号 |
(2021)黔2725执22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兰富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0月18日起至2015年12月17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时间 |
2021-08-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