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水庚耘电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92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502民初939号 |
案号 |
(2019)甘0502执8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水庚耘电梯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前向张建明给付劳务费2万元,于2019年6月30日前给付剩余劳务费3.4万元;二、天水庚耘电梯有限公司如未能于2019年4月30日前向张建明给付劳务费2万元,张建明可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4万元劳务费。如未按本调解协议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80元,由天水庚耘电梯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9-07-05 |
发布时间 |
2019-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甘0502执86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05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5157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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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苏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500099298117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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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46号(枣园山庄东侧2楼2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