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金昌市嘉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96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甘0302民初5号 |
案号 |
(2019)甘0302执20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党芬、党兴龙、严兴伟、杜志明、祁菊山、赵继和、金昌市嘉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前连带偿还原告金昌良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本息34886000元、代偿款利息355575.15元,以上合计3844175.15元,并承担自2017年2月1日起至代偿款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按照每日万分之六点六计算;二、被告金昌市嘉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抵押物振动筛SZZ1500X3000一台、浮选机JJF-8一台、摆式给料机600X900一台、颚式破碎机PE600X900一台、锅炉除尘器100ZGB-45一台、硫酸罐矿浆槽FS-8型60台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偿还上述债务。诉讼费38161元,减半收取19080.5元、保全费1270元、由被告党芬、党兴龙、严兴伟、杜志明、祁菊山、赵继和、金昌市嘉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9-09-02 |
发布时间 |
2019-09-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9)甘0302执209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9-02 |
执行法院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864526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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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党兴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321789604206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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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永昌县河西堡镇化工循环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