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嘉峪关嘉德文旅广场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202********YM1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271民初1271号 |
案号 |
(2019)甘0271执23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嘉峪关嘉德文旅广场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退还刘玉玲保证金8239.56元,于2019年4月30日前履行完毕;二、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嘉峪关嘉德文旅广场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自愿负担。 三、律师代理费20000元,由被告嘉峪关中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18028元,减半收取901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4014元,由被告嘉峪关中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9-07-09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甘0271执239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09 |
执行法院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24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燕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200MA73NAYM1A |
登记机关 |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嘉峪关市新华南路转盘文化宫片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