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甘孜州大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57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涪法民初字第04658号 |
案号 |
(2015)涪法民执字第004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甘孜州大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2015年1月30日前支付原告杭州渝港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金4万元及利息5000元。如未如期支付,还须支付原告违约金5000元;案件受理费1250元,由被告甘孜州大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5-02-10 |
发布时间 |
2015-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显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3300675782354G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康定县炉城镇环山东路8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