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奥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10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1322民初57号 |
案号 |
(2017)桂1322执2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象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奥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广西和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货款58000元及违约金3000元,定于2017年4月25日前付清,原告广西和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表示同意;二、本案受理费1998元,减半收取999元,保全费899元,两项合计1898元,被告江苏奥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象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7-05-09 |
发布时间 |
2017-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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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蒋华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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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宜兴市高塍镇高塍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