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眉山闻欣锌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95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高新民初字第977号 |
案号 |
(2015)高新执字第002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900000元,并承担该款的相应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4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5-01-23 |
发布时间 |
2015-05-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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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文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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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眉山市东坡区松江镇石羊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