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达州市元亨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44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1724民初4097号 |
案号 |
(2019)川1724执7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解除原被告之间老大关系;2.被告赔偿原告欧治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76800元,扣除原告借支的11800元,还应支付原告65000元,该款于2019年1月30日前支付15000元,剩余5万元于2019年5月30日前付清;3.如上述款项被告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则被告除借支以外一次性赔偿原告11万元。4.受理费5元,原告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08-08 |
发布时间 |
2019-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案号 |
(2019)川1724执77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08 |
执行法院 |
大竹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95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加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724714462952J |
登记机关 |
大竹县工商质监局 |
注册地址 |
大竹县朝阳乡芋河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