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充市民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99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1322民初750号 |
案号 |
(2019)川1322执恢1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营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李兴辉、吴淑琼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为:以下欠借款本金190万元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利率从2017年11月21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届满前实际偿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营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07-16 |
发布时间 |
2019-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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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茂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300769963201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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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南充市北湖路3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