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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俊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481********77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0181民初437号
案号
(2021)云0181执14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陈俊强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市支行截止2021年3月9日的欠款本金19311.69元、利息2457.05元、消费手续费373.58元,并以上述欠款本金为基数支付自2021年3月10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率为日万分之五);由陈俊强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市支行律师费1500元;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03元,由陈俊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宁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5-26
发布时间
2021-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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