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聊城新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5751**** |
执行依据文号 |
东昌劳人仲案字(2021)第064号 |
案号 |
(2021)鲁1502执25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聊城市东昌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聊城市新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李蕊支付赔偿金1774.32元、二、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聊城新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李蕊支付经济补偿金4629.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时间 |
2021-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贵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5007657519221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聊城市柳园北路新东方广场5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