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通三星建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519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381民初3163号 |
案号 |
(2021)豫1381执12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南通三星建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邓州市贺建伟砂石销售部货款67000元及利息(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自2020年6月17日起计至款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时间 |
2021-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4251977190T |
登记机关 |
海门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海门市三星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