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华控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79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浙0602民初4004号 |
案号 |
(2021)浙0603执25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浙江大和归还原告招商银行借款本金5362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支付律师费2万元,被告浙江恒美实业在3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律师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江苏华控、徐美灿、冯彩英、徐卫、蒋丽丽、徐建娣、绍兴一印、浙江纳美、绍兴市森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华控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华控大和实业有限公司应负担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由各被告负担诉讼费33325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时间 |
2021-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尚晓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63579261059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7层7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