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自贡市王井建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042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0311民初58号 |
案号 |
(2019)川0311执4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自贡市王井建筑有限公司欠原告沿滩区通海水泥制品厂货款247910元,定于2018年2月11日前支付150000元、2018年5月31日前支付50000元、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清结;二、若被告自贡市王井建筑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支付第一笔货款,则承担违约金3万元,若被告自贡市王井建筑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支付第二、三笔货款,则以第二、三笔货款总额为基数自2017年12月3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支付利息至付清为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07-03 |
发布时间 |
2019-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案号 |
(2019)川0311执46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03 |
执行法院 |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300204204398D |
登记机关 |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沿滩区王井镇七星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