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自贡市王井建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042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0311民初627号 |
案号 |
(2019)川0311执4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自贡市王井建筑有限公司欠原告李会东投标保证金50万元,定于2019年1月30日前偿还20万元,余款30万元定于2019年9月30日前付清;二、如被告自贡市王井建筑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偿还任意一笔款项,则被告自贡市王井建筑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李会东资金占用利息(以全部未付金额为基数,自2016年8月4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至付清为止);三、如被告自贡市王井建筑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偿还任意一笔款项,则视为所有款项均到期,原告李会东有权对全部未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原告李会东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07-15 |
发布时间 |
2019-1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案号 |
(2019)川0311执49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15 |
执行法院 |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300204204398D |
登记机关 |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沿滩区王井镇七星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