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长江脉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01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304民初1680号 |
案号 |
(2021)浙0304执24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瓯海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戴彦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李日明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以30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限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扣除被告戴彦榛已支付的利息6.6万元);二、被告北京长江脉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北京长江脉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保证义务后,有权向被告戴彦榛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戴彦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1101215684B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17号1幢三层A304b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