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西双版纳云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56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2801民初2773号 |
案号 |
(2019)云2801执13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景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陈灼强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902022344170902530000001);二、被告陈灼强于2018年8月30日前向原告景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返还借款本金5000000元、利息51728.9元(该利息包含罚息和复利,利息暂从2018年2月22日起算至2018年5月21日止),之后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年息6.09%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之后的罚息以本金为基数,按照年息9.135%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之后的复利以利息作为基数,按年息9.135%计算至利息清偿之日止,并支付律师代理费70000元,合计5121728.9元;三、被告杨琦、西双版纳云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陈灼强的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48072元,减半收取24036元,由被告陈灼强、杨琦、西双版纳云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该受理费由原告景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先行垫付,原告垫付的案件受理费本院不再另行清退,由三被告迳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9-07-01 |
发布时间 |
2019-10-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云2801执131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01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何汝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800695655686G |
登记机关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景洪市勐罕镇曼桂村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