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卜东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326********57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津0116刑初364号 |
案号 |
(2021)津0116执91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卜东京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没收被告人卜东京的全部违法所得58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5-28 |
发布时间 |
2021-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