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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汉中泛亚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19749****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陕0721民初1248号
案号
(2019)陕0703执1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永安、郑素芬、汉中泛亚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自愿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780000.00元及利息人民币220000.00元,本息合计人民币2000000.00元(2017年7月15日前还款300000.00元,其余17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还款);若被告刘永安、郑素芬、汉中泛亚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自愿于逾期还款之日起以未清偿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至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二、原告卢强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2077.00元,保全申请费5000.00元,原告卢强自愿负担案件受理费6038.50元和保全申请费2500.00元,被告刘永安、郑素芬、汉中泛亚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自愿负担案件受理费6038.50元和保全申请费25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郑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19-01-31
发布时间
2019-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陕0703执199号
立案日期
2019-01-31
执行法院
南郑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727939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永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700719749733K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博望镇江湾村肉联厂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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