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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建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123********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184民特593号
案号
(2021)豫0184执34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双方协商确认,郭建军下欠胡振东借款65 000元。郭建军自愿定于2021年3月30日前偿还胡振东10 000元,于4月30日偿还胡振东30 000元,于6月30日前偿还胡振东25 000元。二、若郭建军有任一期逾期支付,胡振东可就剩余未还借款一并向新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胡振东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双方签字后生效,无其他争执。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6-11
发布时间
2021-08-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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