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临汾龙冠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410********06X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1025民初93号 |
案号 |
(2019)晋1025执1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临汾龙冠选煤有限责任公司欠原告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656993.85元及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被告临汾龙冠选煤有限责任公司自愿于2018年10月28日前一次性全部偿还,双方再无其他争议,该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28056元,减半收取14028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临汾龙冠选煤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9-07-03 |
发布时间 |
2019-1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晋1025执14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03 |
执行法院 |
古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656993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洪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102366043906XL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襄汾县襄陵镇东院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