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朔州市润臻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51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晋0602民初2135号 |
案号 |
(2017)晋0602执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朔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朔州市润臻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李国英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18000元。案件受理费2660元,减半收取1330元,由被告朔州市润臻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7-01-23 |
发布时间 |
2017-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7)晋0602执50号 |
立案日期 |
2017-01-23 |
执行法院 |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18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虎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600775187480Q |
登记机关 |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朔州朔城区神头镇水磨头村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