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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长治市新视野眼镜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82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沪0117民初12827号
案号
(2019)沪0117执64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长治市新视野眼镜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海俪恩隐形眼镜光学有限公司货款86,958元;  二、被告陈李兴就上述第一项债务向原告上海海俪恩隐形眼镜光学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陈李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长治市新视野眼镜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19-11-01
发布时间
2019-1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李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长治市太行西街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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