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同煤矿天建钢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32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2民终2188号 |
案号 |
(2019)津0116执4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8)津0116民初137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被上诉人天津开发区恒润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变更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8)津0116民初137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大同煤矿天建钢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被上诉人天津开发区恒润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880393.69元及2009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4633879.68元一审案件受理费87448元、减半收取4372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8905元,均由上诉人大同煤矿天建钢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9-05-16 |
发布时间 |
2019-10-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津0116执49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16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200783268109N |
登记机关 |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古店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