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菏泽望烨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28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726民初992号 |
案号 |
(2019)鲁1726执11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鄄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菏泽望烨建材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李宪新设备及燃油款126510元。二、被告张晓泽在本案中不承担偿付责任。案件受理费3030元,减半收取,由被告山东菏泽望烨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鄄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8-28 |
发布时间 |
2019-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鲁1726执117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28 |
执行法院 |
鄄城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48025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晓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26312869266K |
登记机关 |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陈王街道办事处北外环以北与临商路交界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