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临沂市冠翔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87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闽0211刑初298 |
案号 |
(2019)闽0211执20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七、被告人李晓溪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如下经济损失:欧阳志、王诚菊、阳晴、阳文亮共计758883.30元;李昌奎、向淑华、孔令利、李佳明、李金钰共计677245.25元;阳明生、何小梅共计514828.72元;王诚梅、王帅、王雨共计791411.28元;郭淑真、童秀玉、郑秀莲、郭国安共计749979.45元;童莲金76729.76元;童秀玉22309.82元;李文洋4028.98元。八、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孙钦山、临沂市冠翔运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三十日内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如下经济损失:欧阳志、王诚菊、阳晴、阳文亮共计99089.64元;李昌奎、向淑华、孔令利、李佳明、李金钰共计88429.93元;阳明生、何小梅共计67222.71元;王诚梅、王帅、王雨共计103336.93元;郭淑真、童秀玉、郑秀莲、郭国安共计97927.05元;童莲金10018.84元;童秀玉2913.06元;李文洋526.0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6-20 |
发布时间 |
2019-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闽0211执2094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20 |
执行法院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94748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齐孝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302588792458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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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兰山区双岭路与西外环交汇处西300米天顺停车场院内39号(义堂镇化沂庄社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