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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枣庄长浩运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318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311民初3380号
案号
(2019)苏1311执27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李翠红的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合计72600元;二、被告蒋友全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李翠红的医疗费等损失828544元;枣庄长浩运输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驳原告李翠红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7-18
发布时间
2019-08-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苏1311执2722号
立案日期
2019-07-18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837344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袁成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402673181213Q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市中区青檀南路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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