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阴联华铸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39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281民初2867号 |
案号 |
(2021)苏0281执18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江阴联华铸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归还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港支行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1988416.65元,并支付以本金200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5.35%上浮50%计算的逾期利息。二、对江阴联华铸造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及本案诉讼费,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港支行有权对江阴联华铸造有限公司抵押的坐落于江阴市镇澄路1299号的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明:苏(2018)江阴市不动产证明第0039635号】以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抵押登记的债权数额20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三、江阴华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苏科茵格特种沥青有限公司对江阴联华铸造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孙志华对江阴联华铸造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限额2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时间 |
2021-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国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1753943927P |
登记机关 |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阴市镇澄路129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