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金田热电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55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214民初4721号 |
案号 |
(2019)鲁0214执39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青岛金田热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山东嘉豪锅炉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尾款325500元二、支付利息,以3255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5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6183元由青岛金田热电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11-14 |
发布时间 |
2019-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鲁0214执3936号 |
立案日期 |
2019-11-14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31683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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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永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4725574247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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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北曲前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