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石嘴山市泓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7797**** |
执行依据文号 |
平劳人仲字(2019)037-2号 |
案号 |
(2019)宁0221执21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石嘴山市泓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邱胜玉拖欠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00000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如逾期支付,则被申请人石嘴山市泓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另支付申请人邱胜玉违约金40000元整(大写:肆万元整);二、被申请人石嘴山市泓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申请人邱胜玉之间因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终止,申请人邱胜玉不得再向被申请人石嘴山市泓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张因此劳动关系产生的任何权利,双方不再发生任何责任追究;三、被申请人石嘴山市泓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申请人邱胜玉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19年4月1日解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19-07-18 |
发布时间 |
2019-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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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薛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221317797185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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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石嘴山生态经济园区医药产业园丽珠大道北侧,贝利特西侧2-前-168号 |






